根据《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和部署,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3年3月23日起对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开展巡察,集中巡察时间为4周左右。
巡察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落实”,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重点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核心职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持续纠治“四风”等情况;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检查巡视、审计、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同时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处级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巡察组工作电话:0538-6711353
(电话接听时间:8:00-11:50;14:00-17:00)
巡察组工作邮箱:xunchaban@tsu.edu.cn
巡察工作意见箱:安放位置为1号综合楼C区1楼西侧
巡察组办公地点:行政楼C区学校党员活动室
特此公告。
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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